一大货车在十字路口撞上一辆逆行、闯红灯的救护车(在执行紧急任务),虽说救护车在执行紧急任务有通行特权,但前提是要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,而大货车司机在听到警笛声的情况下,还快速通过路口,所以最后交警判双方都有责任。十字路口事故如此多,我们应该如何减少更多的路口事故发生?
前些天,一大货车在十字路口撞上一辆逆行、闯红灯的救护车(在执行紧急任务),虽说救护车在执行紧急任务有通行特权,但前提是要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,而大货车司机在听到警笛声的情况下,还快速通过路口,所以最后交警判双方都有责任。
就是这么一起交通事故,却在网络上争论的沸沸扬扬,争论的焦点都放在:事故责任的划分!
我觉得我们争论这些已经没有意义,我们应该反思的是更深层、更有价值的东西,比如十字路口事故如此多,我们应该如何减少更多的路口事故发生?